作者:祁龙 来源:红河日报 8月18日上午,我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和专题研究论证会在蒙自举行,州委副书记、州长杨福生在会上要求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资料收集、核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争取早日通过评审,推动全州各项工作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林耘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卫东、副州长丁兴忠、州政协副主席陈军、州政府秘书长马文亮,由省、州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我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和专题研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州委办、州政府办、州经委、州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
据了解,随着我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与现实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和可持续地利用土地资源,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已势在必行。为此,我州组织人员修编了《红河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大纲,并制定了实施保障方案等。
会上,省、州各部门领导对大纲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专家组在认真查阅资料和听取技术承担单位汇报的基础上,结合各参会领导的指示精神及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经过充分论证,通过大纲的初审。专家组认为,我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说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及相关专题研究,内容完整、数据详实,编制方法符合《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方案》要求,总体编制思路体现了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的要求,为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奠定了基础。专家组还提出了7条修改意见。
杨福生在会上强调,此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义重大,我州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修编工作的紧迫性。首先,加强规划修编工作是保障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需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用地管理、管制的重要依据。我州现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有10多年的时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十一五”规划建设项目的启动,大多数项目的用地已不符合现时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土地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非常突出。特别2005年以后,我州新开工的国家项目、重点工程很多已经启动建设,但土地不够用,这些项目几乎都存在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增加了建设用地的成本。从我州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看,原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的问题已经摆在我们面前,尽快修编规划显得十分重要。其次,加快规划修编工作是进一步严格土地规划管理的客观要求。一方面我们要土地,一方面也不能浪费土地。近年来,为了改进土地规划滞后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矛盾,我州通过调整和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上保障了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工业化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但是,随着各项建设的推进,土地需求越来越大,怎么合理利用土地,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作为地方政府要从认识上来解决问题,从机遇上来抓紧时间。
对于规划修编的具体工作,杨福生指出,一要结合实际,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要采纳,对于一些数据要进一步核实和收集。要根据我州实际,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做到尽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在规划的前提下突出重点合理布局。二要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加快规划修编工作进程。对于规划大纲来说,今天基本上有了一个初步的成果,下一步就是修改完善。要组织人力、采取措施,加强资料收集、核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大纲,同时做好各部门之间、与省国土资源厅的沟通工作。
最后,杨福生指出,州相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化、可操作性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大纲,并尽快组织评审,争取在近期内把修改完善后的规划大纲形成较为完善的文本,交上级部门进行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