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全国以及昆明市屡次出现气球异常升空影响航空的事件,昨日,民航云南空管分局与市气象局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希望借媒体提醒社会公众:施放气球必须通过有资质的公司并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否则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同时呼吁广大市民,遇到违法施放气球行为,请及时拨打市气象局举报电话0871-4155249进行举报,市气象局将视情况给予30-100元奖励。
失控气球成“空中炸弹”
发布会上民航云南空管分局新闻发言人张俊介绍了乱放气球造成的危害情况。他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全国各地利用气球开展庆典、广告宣传的活动不断增多,气球异常升空影响航空的事件时有发生。成都、长沙、重庆、西安等地发生了多起影响航空飞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事故。今年来,在昆明机场区域内发生的气球非正常升空事件就有4起,例如今年5月31日一飞机起飞后险与一个红色、带有悬挂物的巨大气球相撞。气球失控升空就好比一枚杀伤力极强的“空中炸弹”,直径1米以上的气球就可导致一架大型飞机坠毁,而且由于绝大部分气球球囊表面不能反射雷达波,民航工作人员无法利用雷达探测到气球的具体位置,这时失控的气球对于飞行员来说就是飘在空中的“隐型水雷”,一旦飞机碰撞上,就会造成机毁人亡的空难事故。
有证才能放气球
昆明市气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文表示:从目前昆明市施放气球市场现状看,较为突出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业主单位聘请无资质单位施放气球;未经审批,擅自放球。有的业主单位为施放单位作保护,逃避管理;施放现场无人值守,或者与执法检查人员“捉迷藏”。不按审批时间、地点、数量进行施放作业。或多或少,瞒报时间,施放气球作业人员不遵守操作规程,极易导致地面安全隐患或气球脱飞,有时出现气球脱飞情况的,施放单位也不按规定报告气象及空管部门,有的甚至根本不报等。针对这些行为,市气象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昆明市气象局希望通过媒体提醒社会公众:施放气球涉及公共安全,因此国家将施放气球行业纳入资质证管理证范围。目前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共有16家取得资质证的施放气球单位。没有取得资质的单位擅自施放将由昆明市气象行政执法支队进行行政处罚。因为不同的施放地点和不同气象条件对施放气球有不同的安全要求,比如机场、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不得放气球外,施放气象当天气候条件是否充许等,都须经实地现场勘察才能确定。因此取得资质的单位在每次施放气球前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请行政审批,经批准取得《施放批准书》后准予施放。未经批准,施放气球的,昆明市气象局有权将施放场所气球拆除。(作者:杨蓓昆明日报) |